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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见不同起争执 他一拳打在医生鼻子上 龙岗一男子获刑9个月被罚逾3万元 2018年07月16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聂朦 通讯员 曹鹏) 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用暴力手段解决医患纠纷的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被告人邱某因在就医期间与医生发生争执并将其打伤而获刑9个月。

据了解,邱某曾带其生病发烧的女儿到龙岗区某医院儿科看病。主治医生王某看过邱某女儿的验血单后为其开具了抗生素类消炎药。邱某认为只要开普通消炎药就行,结果与王某发生争吵。争执中,情绪失控的邱某突然掐住王某脖子并一拳打在王某鼻子上,导致其眼镜破碎、鼻子受伤。随后,听到吵架和打斗声的其他医生和工作人员立即赶过来将两人拉开并报警。民警赶到后将邱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后经法医鉴定:王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邱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鉴于邱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邱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且须赔偿被害人王某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合计3368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