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刘尚丽 通讯员 陈浩 蔡志斌) 日前,从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出喜讯。由其负责制定的两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之一的《工作场所有毒物质测定 二甲氧基甲烷》已收录于《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00部分:糠醛和二甲氧基甲烷》(GBZ/T300.100-2018),在7月17日正式发布,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中,职业接触限值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测定方法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此类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多由国家、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职业病防治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及医学科学院等承担,龙岗区疾控中心作为区级疾控机构同时承担限值与测定方法的制定工作在我国尚属极少数。
2012年,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始承担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二甲氧基甲烷职业接触限值及测定方法》。一路走来,在标准研制过程中遇到了不少“拦路虎”。为了解决遇到的一些技术难题,该中心先后前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中山大学等疾控机构和高等院校拜访专家寻求指导;先后3次赴四川省的二甲氧基甲烷生产基地开展现场研究,邀请当地的专业技术团队给予支持和帮助。
此外,为验证二甲氧基甲烷的毒性,该中心自筹经费,委托具备化学品毒性鉴定甲级资质的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开展关于该物质的动物试验,有效验证了其对皮肤和眼睛的刺激性,对职业接触限值和测定方法标准的制定起到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