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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抛锚未设警示牌 后车追尾酿悲剧 交警提醒:车辆抛锚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 2018年08月10日

车祸现场。深圳侨报通讯员 陈炯希 摄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陈遥 通讯员 陈炯希) 开车半路“抛锚”,想必不少驾驶员遇到过,但有多少人知道正确的应对操作?如果车辆在高速“抛锚”需应急停车,处理不当就有可能车毁人亡。近日,沈海高速坂田辖区路段就发生这样一起车祸,只因大货车发生故障停在路中间且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做好防护,仅5分钟就导致另一辆大货车追尾,1死2伤。

事发清晨5时许,肖某正驾驶大货车在沈海高速由西往东行驶,至坂田街道辖区,车辆突发故障熄火,当时车正停在高速路中间车道。车辆“抛锚”后,肖某立即下车检查车辆,但一时无法找出故障原因,想到高速停车危险,他随即又回到车上拨打救援电话,却忘记第一时间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

虽然后方车辆纷纷避让,但就在肖某停车约5分钟后,一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就因避让不及径直撞上大货车,致使半挂车驾驶室被挤瘪,副驾驶燕某抢救无效身亡,驾驶员高某及大货车上的肖某受伤。看着同伴在身边遇难,高某事后回忆事发场景仍心有余悸:“当时没看到警示标志,没注意到前方大货车是停在车道上,发现时已经刹车不及,撞上了……”

处理事故的东部高速交警指出,高速公路违法停车,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正确的操作步骤首先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驶入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停下,驾驶人和乘车人从路外侧车门尽快离开车辆,转移到右侧路肩或应急车道内。如果车辆坏在行车道上难以移动,除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外,还要把故障车警告标志放置在来车方向150米处,并立即报警,如果是夜间,必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