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2018年9月18日在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9月18日(星期二)12时00分至12时15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全市范围。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试鸣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3分钟。
预先警报:12时00分至12时0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2时06分至12时09分,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12时12分至12时15分,连续鸣放,时间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除部分参加相关演练的人员外,请广大市民和临时来深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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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