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镇虎(右)与徐喜新(左)签订移交协议。深圳侨报通讯员 廖欣 摄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张丽 通讯员 廖欣) 10月12日,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支队将消防职责移交给深圳市消防支队(原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会上,大鹏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大队长戴镇虎,与深圳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原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大鹏大队)大队长徐喜新签订了移交协议。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和公安消防部队整体移交应急管理部工作安排,2018年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队正式移交应急管理部,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消防管理职责全部整合至应急管理部。
大鹏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为确保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职责移交顺利、有序完成,在签订移交协议第二天,举行了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移交仪式。大鹏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将消防职责移交给深圳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仪式上,双方对大鹏新区消防监督执法业务划转消防部门移交具体事项进行确认,随后,双方代表签订了交接书,对消防监督执法业务移交工作进行交接。
从10月15日零时起,大鹏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不再从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抽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临时查封、火灾调查等工作全部由深圳市消防支队大鹏新区大队办理。
大鹏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自2012年5月16日成立以来,为大鹏新区筑起牢不可破的“防火墙”。他们紧紧围绕“打、防、治、管、宣”等工作重点,结合“六类场所 十项必查”“打通生命通道”“春夏检查”“冬春防控”等各项消防安全专项工作,全天候不间断开展工作。并依托新区消安委,强力推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共建设并投入使用12个小型消防站。
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消防民警充分发挥啄木鸟精神,严格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力拔“铁钉子”,狠啃 “硬骨头”,采取“查、改、封、停、拘”等手段,深挖细掘“死角”地带,坚决排除社会面火灾防控的盲区死角。成立以来,共开展消防监督检查12423次,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968处,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339份,责令“三停”单位119家,罚款403.34万元,行政拘留70人。
6年多来,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坚持稳中求进,戮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消防工作格局,竭力维护了新区防火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