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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单位人才 住房申请开始啦! 2019年01月14日

本报讯 (侨报融媒记者 张丽 通讯员 王京) 日前,记者从新区城市建设局获悉,大鹏新区单位人才住房申请工作于1月9日开始受理,本批次供应房源为下沙安置区共33套人才住房。人才住房的配租实行单位申请原则,由单位向新区城市建设局申请配租人才住房,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1月16日。

据了解,本批次供应房源为位于大鹏办事处鹏飞路南的下沙安置区共33套人才住房。户型分别为三房二厅4套、五房二厅29套。房源租金按深圳市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测算市场评估价的50%执行,暂定为16.31元/月·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申请的单位人才住房,三房的房源需至少安排3位符合条件员工居住。”据新区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5房的房源则需至少安排4名符合条件员工居住。

本次人才住房的配租实行单位申请原则,由单位向新区城市建设局申请配租人才住房,然后分配给本单位符合配租条件的人才居住。

“单位人才应当同时满足与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或者在单位全职工作并且与单位或者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其他服务协议。”据新区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单位人才还要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属于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及以上的;单位人才及其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者住宅建设用地;此外,单位人才及其共同申请人还要符合未享受过《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购房优惠政策等条件,可申请本次单位人才住房。

据了解,本次人才住房申请工作受理时间为1月9日至1月16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受理地址为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111办公室。“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尽快提交申请,逾期将不受理。”据新区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如果申请单位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0755-28333763、2833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