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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单位人才住房审查合格名单公示 1月22日至25日开始选房 2019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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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侨报融媒记者 姚兰 通讯员 靳银凤 唐永国) 近日,龙岗区住建局发布《龙岗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单位人才住房审查合格名单公示及选房签约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至1月17日,选房时间为1月22日至25日。

近年来,龙岗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政策,加大人才保障力度为凤筑巢,缓解辖区内单位人才住房困难问题。本批次共112家单位符合条件,其中企业63家,机关事业单位49家;配租房源分布在龙岗街道龙园大观花园一期(位于碧新路与新生路交会处东南侧)和龙城街道远洋新天地家园(位于碧新路与盛龙路交会处西南侧)2个小区,共536套住房。本次配租将按照各申请单位的排名顺序进行配租,对房源申请数量大于供应数量的项目,将根据申请单位所在街道和排名顺序,优先面向该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单位限额配租。

为保证此次人才住房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配租单位名单、排名顺序、备选房源、配租原则、选房原则及选房注意事项等已在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申请单位可按通告要求进行选房和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