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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0个 2019年02月18日

注:深圳市坪山区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9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

本报讯 (侨报融媒记者 任翠翠) 2月15日,坪山区召开区委一届六次全会,对全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坪山区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改革后,坪山区共设置党政机构30个。其中,党委机构10个,包括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含副处级机构2个);政府工作部门20个。

坪山区共设置党政机构30个

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去年10月和今年1月,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相继对全省、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作了动员部署,为深化机构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区委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我区机构改革工作,并专门成立了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陶永欣、区长李勇分别担任组长和常务副组长。

方案起草过程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与省、市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要求;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和调查研究,全面梳理全区机构编制底数和现状;围绕行政区成立2年来各单位机构运行情况,针对职能配置、机构和编制设置及执行情况、内外部流程运作等关键节点和重点问题,重点查找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不够科学、事权交叉和效能不高等问题;充分听取各单位意见建议,主动学习借鉴兄弟区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反复讨论,组织起草了区方案。2019年1月16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方案。方案报省委批准,于2019年1月28日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名义印发。

据悉,改革后,坪山区共设置党政机构30个。其中,党委机构10个,包括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含副处级机构2个);政府工作部门20个。

机构改革主要突出了4个方面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体制优势,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格局。

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做到上下基本对应。

突出坪山区情和特色,聚焦创新驱动,聚焦重点领域,聚焦城市治理,聚焦民生实事,因地制宜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全面落实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设置党委和政府机构,宜大则大、宜小则小,该加强的加强、该精简的精简,实现机构的优化整合、职责的深度融合。

有序推进改革顺利进行

这次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严明纪律,确保改革蹄疾步稳,高质量加快推进。

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依法依规抓好领导班子配备、转隶组建、制定“三定”规定等各项任务。区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作用,建立改革任务总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握好改革节奏,主动加强与上下左右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共性问题。涉及机构改革的各级党委(组)要对本部门的改革负总责,抓紧建立改革领导和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工作方案的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要抓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突破。此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繁重、牵涉面广,必须抓住关键环节,踩准关键时点和重要节点重点发力。要抓好动员部署,讲清楚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原则要求等,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按照先转隶、再做“三定”的原则抓好转隶组建,加快内部运行机制调整和制度完善,尽快完成转隶组建工作并以新部门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新机构转隶没有到位前,原机构要继续把工作做好,特别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绝不能出现空档。

要严明纪律规矩,杜绝违规违纪。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部门人员多、社会影响大,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必须以严格的纪律规矩保障改革顺利进行。党中央和省委对这次机构改革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都做了明确规定,各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任务不落空,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