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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田两名消防员 获评“见义勇为者” 2019年04月29日

本报讯 (侨报融媒记者 石小利 通讯员 温世健) 3月5日,坂田街道两名消防队员陈运庆、覃志勇勇救落水妇女的事迹(详见深圳侨报2019年3月12日A02版),感动了无数市民。近日,陈运庆和覃志勇两人获评“见义勇为者”称号,并收到了荣誉证书。

据悉,为弘扬身边正气,树立队伍学习榜样,进一步增强全体队员学身边英雄做时代模范的自觉性和自豪感,坂田街道武装部根据陈运庆和覃志勇两名队员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群众的事实,积极协调坂田街道综治办、宣传部和坂田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向龙岗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递送“申报陈运庆和覃志勇两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推荐报告”及相关的事迹材料,4月23日,两名队员获评为“见义勇为者”荣誉称号。4月25日,坂田街道武装部负责人为陈运庆和覃志勇递送了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