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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回头看” 巩固校园周边烟草销售市场整治成果 2020年10月16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吕晓春) 近日,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行人随机抽取辖区内的十余所学校,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坪山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禁烟专项监督“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巩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专项监督行动成果,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效。

根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专项监督工作的要求,区人民检察院于6月30日全面启动监督行动,分别对辖区5个街道范围内42所中小学校周边商超售烟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查。经排查发现,有21所学校周边的20余家商户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包括在校园出入口50米范围内销售烟草制品、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相关标识等。违规现象对在校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产生极大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存在被侵害的风险。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对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的积极作用,于8月初分别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坪山区烟草专卖局制发检察建议,敦促两家责任单位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9月中旬,该院收到复函,两家责任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的第一时间立即启动校园周边烟草销售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对该院提出的问题进行一对一的排查整改,通过告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规范商户烟草经营行为。

在当天的专项监督“回头看”行动现场,联合检查组重点查看了校园周边禁止售烟区域是否存在售烟行为、售烟商家是否取得烟草售卖许可证、是否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相关标识等问题,巩固校园周边烟草销售市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