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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耀龙岗 第九届“职工之星”评选全区招募 2021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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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龙岗区总工会通过开展“职工之星”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各行各业人才,搭建职工展风采平台,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为龙岗区勇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排头兵、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的高水平东部中心贡献“工会力量”。

自2012年首届“职工之星”评选活动启动以来,此项活动连续开展了8年,成为龙岗区职工活动品牌项目,充分展现了广大职工“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貌,弘扬在抗疫中顽强拼搏、勇担风险的龙岗职工精神,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主旋律。经过持续摸索和创新,该活动通过“以赛代训”的形式,累计培育了各类“职工之星”310名,其中涌现出汪桂花、蓝志刚等全国劳动模范,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大批优秀人才,在广大职工中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为让更多职工在“职工之星”的舞台上展露风采,今年,龙岗区总工会、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联合启动以“星耀龙岗”为主题,包括“职工创新之星”、“职工技能之星”、“班组管理之星”、“职工才艺之星”等4个项目的龙岗区第九届“职工之星”系列活动。本届活动通过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各街道总工会及各行业工会实施活动计划,做到有班子、有队伍、有资源,确保“职工之星”系列评选有序推进,力求推选出平凡岗位上的“职工之星”。

据悉,该项活动的获奖人员统一由区总工会予以奖励。获奖选手须配合主办方参与颁奖活动,否则视为放弃获奖资格。未尽事宜由活动组委会最终解释。

活动项目安排

“职工创新之星”评选

1.参加对象

在龙岗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员工(已获评往届职工“创新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选拔标准

被推荐的职工应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有发明创造专利且其成果应对本企业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等方面有显著的全面效益,为推动我区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成本,消除浪费或缩短工时、流程改善的事项;

(2)各种材料的节省或建议新材料的使用,能维持产品原有功能且减少成本;

(3)各种设备、工装、夹具的发明和改进;

(4)有关改善员工作业环境,防止或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改善或创新成果;

(5)有关保护环境方面的创新成果。

3.申报方式

(1)报名工作由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具体负责,各街道经科办协助。报名的职工应将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各街道总工会或各行业工会。

(2)参评人选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个人创新发明成果的说明(1000字左右)和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3)申报材料:个人创新成果介绍、创新专利证明、创新成果获奖情况等。

4.评选方式

(1)采取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选拔推荐、区总工会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

(2)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自行组织完成参评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于4月5日前完成选拔推荐并报送候选人的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至区总工会宣教部。

(3)名额分配: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各2-4名。

(4)由区总工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比赛评选工作,区科技创新局协助推荐相关专家评审。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答辩,届时各参赛职工可通过PPT等各种形式展示自己的创新成果,专家组评选出10名“职工创新之星”,并在区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3天。

“职工技能之星”评选

1.参加对象

龙岗区所有在职职工(已获评往届职工“技能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选拔标准

(1)被推荐的职工应立足本职工作岗位,追求崇高职业理想,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和社会生活中,刻苦专研,勤奋上进,勇于担当,默默奉献;在行业中取得突出成就,成为行业、学科领军带头人。

(2)有技能专长并在区级以上各类技能竞赛或评选中获得奖项。

3.申报方式

(1)报名工作由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具体负责。报名的职工应将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各街道总工会或各行业工会。

(2)参评人选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个人技能专长的说明(1000字左右)和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3)申报材料:个人技能成果介绍、个人技能比赛获得奖项情况。

4.评选方式

(1)采取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选拔推荐、区总工会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

(2)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自行组织完成参评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于4月5日前完成选拔推荐并报送候选人的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至区总工会宣教部。

(3)名额分配: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各2-4名。

(4)由区总工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比赛评选工作,区人力资源局协助推荐相关专家评审。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答辩,届时各参赛职工可通过PPT等各种形式展示自己的技能专长,专家组评选出10名“职工技能之星”,并在区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3天。

“班组管理之星”评选

1.评选对象

在龙岗区注册登记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班组长(已获评往届“班组管理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选拔标准

(1)能把企业总体要求落实到班组,完成任务好,得到企业高层管理的认可。

(2)能带领班组员工创造性地改造和推进企业生产和管理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班组员工操作技能高,综合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好,队伍安心稳定。

(4)所在班组员工没有发现违法违纪现象。

3.申报方式

(1)本次评审按照企业类型不同,分为生产类和服务类两大类别,企业班组长应按照所属企业类别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由所在企业工会对参选人员提出意见并阐述所推荐班组长的业绩。

(2)申请报名的企业班组长,应将个人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在街道总工会或所在行业工会。

(3)参评人选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所在企业班组主要情况介绍(1000字左右)和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4.评选方式

(1)采取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选拔推荐、区总工会组织决赛的方式进行。

(2)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自行组织完成参评人员选拔推荐工作,于4月5日前完成选拔推荐并报送候选人的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至区总工会宣教部。

(3)名额分配: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各2-4名。

(4)由区总工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比赛评选工作。评委根据其现场脱稿演讲(3分钟以内)和答辩进行评审,选出10名“班组管理之星”,并在区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3天。

“职工才艺之星”评选

1、评选对象

在龙岗区注册登记企业的一线职工。(已获评往届“才艺之星”的员工不再重复参评)。

2、选拔标准

(1)节目主题:围绕红色主题素材,弘扬红色精神,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向社会展示工人力量,体现当代职工对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和绝对忠诚。

(2)“职工才艺之星”设声乐、舞蹈两项比赛,只设个人赛(允许三人以下的团队助力),不接受团队和学校教师报名。

(3)年龄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4)鼓励对艺术作品进行大胆的创新和改编,使作品既有民族文化内涵和时代性,又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5)参赛节目的音乐、服装道具等与作品主题有机协调。

(6)参赛作品应简洁、精炼,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3、申报方式

(1)报名工作由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具体负责。报名的职工应将个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各街道总工会或各行业工会。

(2)申报时间为3—4月,具体报名截止时间由辖区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确定,参评人选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个人小2寸蓝底照片1张。

4、评选方式

(1)比赛有初赛、决赛环节。

(2)由各街道总工会和各行业工会对参评人员自行组织初赛海选及相关培训。

(3)各街道总工会、各行业工会要在4月5日前完成初赛,推荐舞蹈、声乐两个项目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至区总工会宣教部。

(4)名额分配:街道总工会各4名,其中声乐类2名,舞蹈类2名;行业工会各2名。

(5)由区总工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评选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相关评审,综合评选出10名“职工才艺之星”,其中声乐组5名、舞蹈组5名,并在区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