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

区人民检察院@市民 快来举报公益诉讼线索赢奖励 2021年12月14日

本报讯 (龙岗融媒首席记者 聂朦 通讯员 税李麟) 公益诉讼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记者昨日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龙岗区一市民因发现并及时举报辖区内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行政公益诉讼线索,获该院奖励4000元。

2020年12月1日,区人民检察院接到辖区一位市民举报,反映有人在辖区某街道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接报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查看,发现除了举报人反映的事发地点外,附近的另外两个地块也存在倾倒建筑垃圾情况。随后,检察官向相关部门调查,确认了上述行为未办理申报备案手续。

经全面深入调查后,区人民检察院对相关权责单位进行立案审查,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被监督行政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认真履职,积极整改。区人民检察院对整改情况全程跟踪并进行实地验收,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再受到侵害。

根据2019年8月29日通过的《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向该举报人发放了奖励金4000元。

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已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1件,办案数居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位,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及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另外还包括窨井盖安全、无障碍设施、燃气安全、泳池安全、文明养犬等专项监督行动,涉及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区人民检察院呼吁,公益保护离不开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欢迎龙岗、大鹏辖区内的广大市民朋友向检察院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线索经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并立案的,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10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