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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垃圾?依法罚款1000元! 2022年10月12日

执法人员现场取证。

焚烧枯枝、生活垃圾等行为产生有毒气体和烟尘,不仅会对周边空气、土壤、水源产生严重污染,更会影响到人的身体健康,也容易引发火灾,殃及群众的人身安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一起露天焚烧垃圾污染环境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罚款1000元。

10月6日,该队队员在巡查至怡心社区兴华路时,发现一小区内浓烟滚滚,便立即顺着浓烟方向赶到现场,发现某栋楼后正在焚烧垃圾,随后坪地派出所、坪地消防中队等部门相关执法人员赶到现场。

经调查发现,该栋楼有名业主正在二次装修房屋和修整院子,在院内堆放了部分清理出来的垃圾,贪图方便就将庭院内的枯枝败叶、部分生活垃圾(塑料、烂布、废旧木板等)及部分易燃的装修垃圾在现场焚烧处理。

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消防中队扑灭该处火堆,并进行现场取证,要求业主到执法队接受询问调查,立案处理。10月10日,该业主到执法队接受询问调查,经过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该业主深刻认识到了错误,诚恳接受处罚,并保证今后不再焚烧垃圾。

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在非指定场所放置、倾倒、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违反该规定的,责令清理,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依法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

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查焚烧垃圾行为,特别是针对露天焚烧垃圾、落叶、杂物的行为,按照“宣传先行、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从严从重查处。

文/图:蔡燕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