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0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二十二条新政明确了通过争创“五个先锋”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等融合创新,推动深圳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构建人工智能生态系统
智能算力体系:建设“一超多强总调度”算力体系,包括“鹏城云脑Ⅲ”,计划2024年实现4000P FLOPS算力规模,粤港澳大湾区算力调度平台达到30000P FLOPS。
核心技术创新:重点发展智能芯片、计算架构等关键技术,鼓励深度学习框架、大模型架构等技术创新。
科研平台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研究院与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依托“鹏城云脑Ⅲ”完善国产算力生态。
国产人工智能生态创新中心:配置国产算力及算法工具,形成行业大模型,赋能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
加速人工智能产品落地
智能产品创新:支持共性通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发展智能产品矩阵,包括智能手机、电脑、XR交互终端等。
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研发具身智能大模型,推动与机器人本体结合,打造商业整机产品。
畅通数据供给渠道
数据跨境流通:建设数据跨境流动服务平台,推进跨境数据交易风险评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综合数据集开发:开放公共数据,鼓励开发多模态数据集,打造大规模中文语料数据库。
数据治理:构建数据流通赋能中心,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完善数据供给、使用机制。
深化全域全时全场景应用
“城市+AI”应用场景:推动人工智能在数字政府、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应用,鼓励企业联合研发行业大模型。
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鼓励企业建设大模型赋能中心,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
人工智能赋能现代服务业:拓展人工智能技术在政务服务、文化娱乐、教育等行业的应用。
建设智能驾驶全国示范区
智能驾驶产品矩阵:完善基础零部件产品链,支持智驾方案技术攻关。
智能驾驶基础设施:部署路侧设施,构建智算中心,推进高精度地图及导航应用。
智能驾驶应用生态:拓展智慧交通场景,推动应用软件车载版本,构建车载应用生态圈。
智能驾驶支撑体系:落实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管理细则,打造统一开放的智能驾驶测评体系。
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
产业集聚发展: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园,引进企业和科研机构。
产业交流合作:举办人工智能相关活动,促进产业链融合,推动企业参与标准编制。
基金群引导作用:推动基金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和服务。
人才引育:引进培育顶尖团队,建立培养体系,提供人才培训基地。
包容审慎监管:指导企业开展大模型备案,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试点。
组织保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据数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