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龙岗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供图
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市民办理业务。龙岗融媒资料图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龙岗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供图
为了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市关于编制“权力清单”“权责清单”的要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监督管理,自2013年底开始,龙岗区着手编制行政权责清单的工作。清单对本区域内各行政主体所拥有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明确列示,并将与权力相应的责任细化到“最小项”,列出一目了然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群众监督。2014年7月,龙岗区率先对外公示了全区53个单位的12934个权责事项,是全国第一份完整意义上的行政权责清单。
特约撰稿人 张仁望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指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2014年1月10日至12日,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首次提出编制权责清单的概念,“编制和公布各级政府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责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2014年7月1日,龙岗区率先编制全国第一份完整意义上的行政权责清单,并正式对外公布了全区53个单位的12934个权责事项。
龙岗区编制的全国首份行政权责清单,不但明确了权力的边界,将与权力相应的责任细化到“最小项”,更是列出一目了然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群众监督,细化行政处罚标准最大程度压缩寻租空间。“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权责受监督”,成为龙岗区政府治理的“新常态”。
争当“领跑者”、 饮得改革“头啖汤”
2013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刚闭幕,龙岗区委区政府就马不停蹄行动了起来。12月20日,龙岗区召开务虚会,形成了要“通过改革真正解决很多长期想解决、该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问题”的共识。之后,区委率先在全市下发了三年《改革实施意见》和年度《改革计划》,并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014年2月8日,龙岗对各项改革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各改革事项牵头单位立即启动“施工方案”的编制。5项区级重点改革、16项部门重点改革,全区“微改革、微创新”项目库纳入168个项目……龙岗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
大方向有了,但要怎么改?时任龙岗区政务办副主任卢喜群是“权责清单”编制小组核心成员。他回忆,“权责清单”编制是一项开创工作,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参考。为此,编制小组想了很多方法,不仅前往广州、佛山等地调研,还积极引入“外脑”。龙岗区编办积极与中编办沟通,带领龙岗区政务办等单位前往中编办、国家行政学院学习。
2014年2月中下旬,工作组前往国家行政学院学习,组员白天出外调研,晚上闭门研讨。在国家行政学院的最后一晚,大家讨论到凌晨1点多,卢喜群将讨论的结果汇总,开始起草、修改改革方案。凌晨4点多,《龙岗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初稿完成。6点多,卢喜群和同事们又赶最早的一班飞机回深圳。
几经修改下发的“方案”,最大特点是确定了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目标: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权职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流程再造,制定“权责一致”的“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责任边界,促进政府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2014年3月5日,“方案”下发,正式打响了龙岗区“权责清单”编制的“发令枪”。
当年7月1日,龙岗区率先编制出全国第一份完整意义上的行政权责清单,并正式对外公布了53个单位的12934个权责事项。
后续,为保证权责清单制度的有效运行,龙岗区编办还推动出台了一系列与权责清单相关的管理制度,如《龙岗区行政权责清单管理规定(暂行)》等,明确了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监督问责机制等,确保权责清单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
即便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龙岗区的许多做法、经验,以今日之视角观之,仍然经得起考验。
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简言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编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阻力,也正因如此,第一轮在网上“晒”出的权责清单并不能让人满意,权责清单内容不完善,涉及责任信息项也填写模糊。
为杜绝前述问题,龙岗区编办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全面梳理自身承担的行政权责,明确权力和责任的具体内容、行使主体、依据等,为编制准确、完整的权责清单奠定了基础。
最终,龙岗区对权责进行“全”清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龙岗对各单位的权责事项进行审查、梳理,重点包括权责名称是否规范、依据是否准确、类别划分是否恰当、行使主体是否明确等。尤其是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职权项目,必须提供依据,并说明理由,原则上不允许不公开。在流程上,则是要求全流程一致。明确每项行政权力的相应职责,细化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针对每项职权职责,明确违法违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的责任意识,也强化社会对责任落实的监督。此外,龙岗“权责清单”编制不仅包括了区属部门,还包括驻区单位,并率先开展了社区权责清单梳理。
2014年7月,龙岗区对外公布了53个行政单位的12934个权责事项;12月,又完成了77个党组织机构和14个党群部门的清单编制。
清理后,龙岗区对每个事项都编制了信息表,明确了依据、流程、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廉政风险等级等,并编制了流程图。同时,对所有事项进行统一编码管理,避免变换名目、增加审批事项行为。
以往,政府部门的一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较大、处罚标准不一,常常会引发民众不满,同时也易引发权力寻租导致腐败。借助“权责清单”编制,龙岗区规范自由裁量权,全面实施定额处罚,在厘清职责职权的同时,开展了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对同一地区、同一种类、同一性质、同一情节、同一类别的行政相对人等同类情形的执法标准予以细化分档并明确标准,在法定幅度和范围内区分不同情况予以界定,并向社会公开。针对梳理出的行政处罚事项,按照处罚标准定额化的要求,对每一项行政处罚事项细化、明确处罚裁量标准。
“权责清单”编制完成后,龙岗区明确要求未纳入权责清单公示的事项不得对外实施和办理,所有事项必须按照公示的标准办理。新增加的权责事项,必须及时调整公布的权责清单后方可实施。取消的事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要求管理服务对象办理任何审批性质的手续。转为服务、备案等方式办理的事项,须按“即来即办”的方式办理。
清单公布一年后,龙岗区编办开展行政权责清单运行周年情况调查,形成《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调查报告》和《龙岗区行政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调查分析报告》。综合各项调查,除不清楚情况外,84.3%的政府机关受访工作人员认为,行政权责清单梳理之后,审批服务事项数量没有增加。83.4%的受访群众认为,部门审批的办事效率有所提高。
牵住“牛鼻子”
助推多项改革
借助“权责清单”编制,龙岗区推动了多项改革同步进行。启动“权责清单”编制之初,龙岗区就确定了“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执法最严、行政过程最透明、行政服务最优”的“六最”目标。
在龙岗区编制权责清单的过程中,大部分单位都优化了权责运行,对权责事项进行精简优化,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统计显示,2014年龙岗区组织全区各单位对710个事项提出了精简优化方案,精简审批121项,龙岗全区各部门、单位共对589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优化,压缩时限4379个工作日,减少办理条件30个,减少申请材料153份,减少收费事项18项,减少前置审批事项9个,减少审批环节50个。
借助“权责清单”编制推动“放管服”,龙岗区简政放权,放开了诸多行政审批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借助“权责清单”编制,龙岗区积极优化服务,将建设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提上了日程。自2014年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开始,龙岗区即开始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不断改革创新。不到3年时间,龙岗区即建立了标准统一的权责事项管理体系,建设了区、街道、社区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并全面推行“一窗式”改革,实施“多规合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创建了政企共建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实现了政务服务改革“一年一台阶,三年一跨越”。尤其是“一窗式”政务服务改革,推行“一窗通办、受审分离”,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有了权责清单打底,后续,龙岗区“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各部门持续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办率,并推进网上办理和秒批、探索信用审批承诺制等创新做法。
改革成效立竿见影。在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下,2014年,龙岗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5%;2015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36.79亿元,比上年增长10.5%。
如今,权责清单已经成为龙岗各个部门行政执法的标准,更是渗透进龙岗区委区政府服务市民的日常。打开区政府网站相关页面,各单位的行政权责清单都明明白白、完完整整地公示出来,群众办事只要网上查阅清单即可。自2014年编制完权责清单以后,遇到部门调整、职责调整等事项,各单位也会重新按照法定情况编制清单后再行发布。
回望2014年春天龙岗争饮“头啖汤”的情景,不得不感叹,勇立改革潮头的龙岗人再一次走在了时代前列。
观察眼
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行政权责清单不只是用来看的,更是要拿来用的。要怎么用?2014年开始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之初,龙岗便将编制行政权责清单与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同步推进,清单把权责细化到了最小项,列出了详细的流程运行图。权责清楚了,哪些项目、环节、流程需要改、依法可以改,哪些可以精简、合并等也就清楚了,精简优化审批时就可以有的放矢。
统计显示,龙岗区各个部门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的成果明显,2014年,龙岗区组织全区各单位对710个事项提出了精简优化方案,精简审批121项,对589项进行了优化,压缩时限4379个工作日。
如何让群众更好地享受到这些成果、切身享受到权责清单编制所带来的便民服务呢?在编制行政权责清单的过程中,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的筹划建设被提上了日程。
几乎是与行政权责清单发布同时,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挂牌运行。该大厅开设112个窗口,第一批安排进驻大厅的单位有20个部门(其中7个驻区单位),开办88个窗口,可办理389个事项。
以往,到政府部门办事,由于审批环节多,各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办一件事“跑断腿”“排长队”的现象很平常,偶尔遇到态度生硬的工作人员,让群众不免感叹“衙门”难进。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建立后,这个问题迎刃而解。例如,以前办理“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查”,需要先通过区教育局窗口办理法人变更申请,申请通过后再到区民政局窗口申请新章程审批,再把经审批的新章程交到区教育局审核,先后到大厅不同部门窗口排3次号才能办结该事项。现在,通过服务大厅同一综合窗口可同时受理2个事项,并同时推送民政、教育2个部门审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一次“搞掂”。
龙岗区在不打破部门职能分工的前提下,将各部门的办事大厅和办事窗口集中向行政服务大厅和综合窗口整合,任何一窗口都可受理(办理)所有事项,实现“一口受理、一窗通办”。
2015年3月31日,中编办三司到龙岗区调研权责清单编制和政务服务工作,在现场参观该区行政服务大厅后,调研组对龙岗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高度评价了龙岗区的做法。刘世锦表示,编制党务权责清单和行政权责清单,目的在于厘清党委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有权不能任性、为官不敢不为。
纵观龙岗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家行政学院的专家则用“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来评价。随着龙岗带有顶层设计性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轮廓逐渐明晰,区里一项项具有配套性质的改革举措次递推出,改革总体部署全面展开,以破竹之势,在龙岗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