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4月14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与吉华街道共建全市首个“无讼社区”。本版图片均由受访单位提供。

1998年3月8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到布吉镇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咨询。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业务部门,既是司法工作的根系,也是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阵地。在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岗法院”)的建设和改革进程中,派出法庭始终是审判工作现代化探索实践的有力抓手,既为龙岗区社会治理提供了法治化的基础性保障,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健发展。龙岗法院派出法庭的司法实践,集中体现了龙岗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演进历程。
特约撰稿人 张仁望 黄腾龙
“便于诉讼、便于审理”,是龙岗建区之初人民法院建设的总体思路。从建区之初“先建法庭大楼、后建法院大楼”的建设实践,到基于公正与效率的司法改革,再到赋能基层治理,面对“案多人少”“纠纷多元”的超大型城市治理难题,龙岗法院以派出法庭为触角,将司法服务嵌入城市发展脉络,让居民更加便捷地感受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逐步打造了较为完善的智慧法院体系,为基层法院建设提供了“龙岗样本”。
把民众身边的阵地先建起来
1993年1月,龙岗区成立,龙岗法院同时挂牌成立。
新成立的龙岗法院仅有2辆老旧小型汽车、1辆中巴车。办公场所十分逼仄,民事审判庭与行政审判庭共用一个办公室,刑事审判庭不得不借用宝安区法院场地办公。
一般而言,新建龙岗法院办公场所、完善人民法院司法阵地本应是当务之急。然而建区之初,龙岗主要的人口分布在农村,基层民事及经济纠纷主要依赖派出法庭调处化解。
当时全区仅有三个派出法庭,即从原宝安县人民法院划转的分别位于坪山镇、龙岗镇、布吉镇的三个法庭,其中龙岗法庭的人员及业务暂时并入院本部。面对840多平方公里的辖区和随经济社会发展而逐年攀升的诉讼量,只有龙岗法院本部和两个派出法庭难以有效应对。
根据这一实际情况,龙岗法院确定了“先建法庭大楼、后建法院大楼”的思路,优先推进龙岗区基层法院体系和法院阵地建设,在逐步完善派出法庭阵地及其功能建设之后,再建设龙岗法院办公大楼。
1993年10月,大鹏法庭挂牌成立,同年12月平湖法庭挂牌成立,1995年横岗法庭成立,1998年龙岗法庭恢复办公,1999年坑梓法庭成立,2000年坪地法庭成立,基本建成“一镇一庭”的体系。其间,龙岗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于1997年建成。龙岗法院搬入新址后,增设了少年刑事审判庭和房地产审判庭等专门法庭,同时强化派出法庭职能建设,以便将更多的简易纠纷及时处理在居民身边、解决在基层。
为强化龙岗西部片区的基层司法工作,2014年,龙岗法院设立坂田法庭;2017年坪山区成立后,坪山、坑梓两个法庭划入新成立的坪山区人民法院。几经调整,龙岗法院6个派出法庭的基本架构稳定下来。
2020年,大鹏法庭加挂环境资源法庭的牌子,集中管辖全市由基层法院受理的各类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为加强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阵地建设,龙岗法院探索在未设立法庭的街道设立法院驻街道工作站,探索“义工+法庭”模式成立法律服务站。这一年,龙岗法院的内设机构几经调整,形成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房地产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等8个审判业务部门,与6个派出法庭及驻街工作站互为支撑,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基层法院工作网络,为龙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基于公正与效率的司法改革
让群众感受司法公正与效率是龙岗法院司法改革的主线。
1994年,龙岗法院进行民事审判改革,将庭审方式由以往的纠问式转变为抗辩式,有效增强法官主导庭审认定事实的中立性;1998年,探索公开审判和居民旁听制度,推行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制度;2005年,进一步强化审判信息化工作,在原告席和被告席全部安装与书记员电脑主机连接的液晶分屏,全面落实“阳光审判”;2016年深入推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责任制改革,保障法官依法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推进高效办案也在持续探索。1995年开始探索各法庭负责各自审结案件的执行工作,提高案结事了效率;1998年建立窗口式立案大厅,推行立案、排期、标准和收费“四统一”;1999年推进庭审“一堂清”,让当事人当庭知道审判结果;到2000年,随着速录机在庭审中的普遍使用,实现了部分案件当庭发放法律文书。
2003年,龙岗法院在全省率先推行“远程立案”“异地立案”制度,实现辖区内群众不必到法院立案庭,就近选择法庭即可提交立案资料实现远程立案。到2006年初,龙岗法院通过“远程立案”“异地立案”受理案件近600件。
司法便民提效的探索,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也不断出新。
立案环节,龙岗法院于2012年推行“大立案”模式,深化远程立案工作;于2013年创建网上信访平台,畅通信访人反映问题渠道;2015年,与银行共同研发执行款代管系统,推行网上预约立案、试行邮寄立案;2016年探索微信立案,2017年探索网上立案,2019年实现跨域立案;2020年,随着“网上立案”的普及,当事人能通过移动端随时随地提交立案资料;2021年,整合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
审理环节,龙岗法院于2008年启动“数字法院”建设;同年在葵涌成立全市首个巡回法庭,开展便民审理;2011年,龙岗法院首创“TSA”电子证据固化系统,被认为是国内首次在司法领域应用计算机技术解决了电子证据保全的完整性与权威性难题,同年实现裁判文书全部线上用印;2013年,探索小额速裁案件审判“1+8”工作模式,由速裁庭和8个派出法庭速裁审判,提升小额案件审结效率;2015年,建成全省法院系统首个大规模云桌面;2016年,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派出法庭承担的简案,一般采取“速转、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及“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庭调解或宣判、当庭制作裁判文书、当庭履行”的“六速五当”速裁机制审理,实现“当庭宣判或调解,立等可取”;2024年,龙岗法院引入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加快实现审判能力现代化。
送达环节,龙岗法院于2017年探索推出“社区网格化+司法送达”的网格化送达模式,以布吉法庭为试点,在全省率先试行网格化送达;2018年,龙岗法院正式启用智能化法律文书送达系统“E网送达”,通过数据共享和流程优化,实现法律文书的高效精准送达。
2018年至2020年,龙岗法院E网送达平台完成送达任务近32万件,对原告、被告的电子送达成功率分别达97%和89%,荣获2019年创意共享大会全国政务创新奖等多项国家级荣誉。2022年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借鉴E网送达经验,在全市推广集约送达平台。
随着5G技术的普及,龙岗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开辟了新的应用场景。2020年2月,横岗法庭通过“移动微法院”线上庭审系统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这是广东省法院系统首次通过手机端异地开庭。
从建院之初的“一镇一庭”布局,到可以全流程线上完成诉讼的突破性实践,龙岗法院的系统性改革路径,正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关口前移赋能基层治理
面对逐年增加的纠纷,如何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产生和转化?充分利用社会力量,通过调解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避免纠纷发展到诉讼阶段,是重要的破题之道。
龙岗法院成立之初,立案庭即加挂了经济纠纷调解中心牌子,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在立案阶段即导入调解机制,以诉前调解促进纠纷的快速解决,是各派出法庭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多元解纷的重要突破口。
坪地法庭打造“调解型法庭”是其中的典型代表。2005年,坪地法庭开始探索诉讼途径的补充方式,探索法院附设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调解新模式,运用社区、商会、律师、法官助理等多种调解模式提高结案率。同年,坪地法庭创建“3+1”调解长效机制,整合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劳动站、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等多方力量,构建完整的调解工作体系。2006年,坪地法庭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调解型法庭”模式在全区推广。
2010年,龙岗法院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无缝对接,当年3月,平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平湖法庭;11月,坪地街道在年丰社区挂牌龙岗区首个“法官工作室”,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到社区。2012年,龙岗法院诉前联调系统上线,实现调解工作智慧化运行。
2013年5月,龙岗区首宗司法确认案例由横岗法庭圆满完成。该纠纷是某青年在横岗一酒店意外死亡引发的赔偿争议,家属持续上访。横岗法庭联合街道、社区启动协同机制,经多轮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法庭引导双方申请司法确认,出具司法确认决定书赋予了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力,实现纠纷在15日内非诉化解。该案例是龙岗法院派出法庭赋能人民调解、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一次成功突破。
2016年,布吉街道在布吉法庭成立重大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让矛盾纠纷调处更加高效;2018年,龙岗法院成立“1+N”诉调对接平台,2019年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促使纠纷防控向源头延伸。各派出法庭以诉调对接平台为载体,通过与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商会、行业协会、仲裁和公证机构等多元主体的协同,推进多元解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街道基层、行业内部。
随着社会治理实践的不断深入,“抓前端,治未病”“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成为共识。2021年,龙岗法院创造性提出建设“无讼社区”,为每个社区配备一名指导法官和助理,指导社区创建“无讼社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当年4月,龙岗法院与吉华街道办在中海怡翠社区首推“无讼社区”创建工作,经创建工作室驻点法官多方沟通,某小区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将持续12年之久的产权纠纷彻底化解。
2022年,龙岗法院提出了“法院+N”的基层治理协同机制构想。在这一机制下,“无讼社区”成为“法院+社区”的工作载体被全面推广,实现了“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在龙岗区全覆盖。此外,“法院+商会”成为化解民营经济纠纷的“最优解”,“法院+住建”打造了物业纠纷调处的“解码器”,“法院+妇联”织就了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守护网”……
在守护工业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航程中,龙岗法院不断提升司法定分止争的公正性与便民度,用法治力量守护了社会正义与人民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坚持调解在前,推进司法赋能社会治理,将更多的纠纷有效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超大型城市司法实践中的创新与发展。
观察眼
一法庭一特色,共绘龙岗司法好“枫”景
龙岗区作为深圳的行政大区、人口大区和产业强区,也是基层治理的承压区。作为基层治理的法治保障,龙岗法院6个派出法庭如同6颗法治“明珠”,以各具特色的司法实践,正在幸福龙岗构绘一幅美好的“枫”景。
2022年,龙岗法院以“一法庭一特色”建设为抓手,开启了专业化审判实践。2024年初,龙岗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各派出法庭积极响应,并结合自身案件特点着力打造专业化特色。
园山法庭负责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化解和审判。一桩跨时16年之久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情况十分复杂、矛盾非常尖锐。2023年,园山法庭介入之后,与交警部门深度合作,高效妥善地解决了该起纠纷,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效率与人文关怀的双重温度。
坪地法庭负责全区劳动争议案件的一审工作。法庭与区劳动仲裁院协同,推进劳资纠纷“调援裁诉”一体化工作,分类、分级就近调处劳资纠纷,成功化解了多起群体性事件……
平湖法庭负责全区运输物流领域的合同纠纷,与行业协会开展紧密合作,每年化解纠纷数百件,推动了“无讼物流园区”的创建。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由布吉法庭集中负责。布吉法庭采取“联合作战”的策略,与社区联合创立“物业众议庭”,解决各类物业和房屋租赁纠纷。
坂田法庭负责全区的涉医疗纠纷。法庭在强化医疗纠纷审理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形成了“医调委调解+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在基层。
而作为广东省首个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专门化法庭,大鹏法庭承担了全市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的一审和执行工作。2021年,针对深圳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大鹏法庭创造性采取以开展种植珊瑚的替代性修复方式进行赔偿,为全国首例。由于工作出色,该法庭先后获得广东法院“最美人民法庭”“全国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特色人民法庭的打造,是龙岗法院结合各法庭辖区产业特色、案件特点等因素而采取的改革举措。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越来越高的背景下,让各派出法庭分别集中审理一类型案件,主攻一个方向的矛盾纠纷处理,同时负责辖区内的一审简易民商事案件,实现了专业性与综合性的有机平衡,既能集约化审理案件,又能高效调解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正是“枫桥经验”在龙岗法院各人民法庭的精彩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