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脚踏实地勤动员 专群结合提成效

版次:C02来源:深圳侨报    2018年07月12日

编者按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大鹏新闻》今起开设“扫黑除恶在行动”专栏,全面深入报道大鹏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和成果,为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和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深圳侨报记者 张丽 通讯员 潘怡婧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大鹏新区坚持走人民战争依靠人民的群众路线,立足新区实际,发挥政治优势,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不断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基本上实现了辖区20万人口的全覆盖,营造了惩治黑恶、震慑犯罪、鼓舞群众的良好氛围。

成立领导小组 畅通举报渠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大鹏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按照扫黑除恶三年工作方案要求,年初,新区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大鹏新区扫黑除恶办在中央提出10类、深圳市部署的26类打击突出黑恶势力犯罪现象的基础上,增加了民宿、海鲜市场、外来流动人口、统建楼建设等4个涉黑涉恶势力领域。新区扫黑除恶办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设立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海报,推动27个成员单位、25个社区、137个居民小组,全方位开展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切实做到排摸工作“不留死角、全面见底”。截至目前,共收集各类线索信息426条。

突出专业优势 提升宣传成效

大鹏新区积极发动社区、居民小组的党组织书记、小组长,依托162个社区、居民小组微信群,开展专项斗争专题宣传,确保宣传发动“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借鉴新区创建文明城市“10万+”经验,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平安建设”系列宣传为平台,广泛发动新区10万余群众参与。社区民警牵头,组织巡防队员、社区安全巡查员等组成600余人的专职巡逻队、义务巡逻队,今年以来通过巡逻收集治安信息100余条。实行“网格+扫黑除恶”,推动扫黑除恶宣传、摸排等工作迅速通过新区224个网格、29154栋建筑覆盖、延伸。大鹏新区现有民宿1299家、相关从业者3897人。为在民宿中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扫黑除恶办积极协调民宿行业协会,动员了民宿从业者1900余人,落实治安责任“门前三包”,承担扫黑除恶综治责任,共报送治安信息29条。通过民宿经营者向约100万外来游客宣传普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扩大了宣传的力度和广度。

值得一提的是,新区公安机关还以官湖社区为试点,实行民宿社会安全管理机制,推广“一键报警”、警民联合巡逻等特色做法,丰富了民宿行业防黑防恶工作的方式、手段。

接下来,大鹏新区将继续重点打击黑恶势力,发动各成员单位全面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效有序运行,为大鹏新区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相关链接:

1.大鹏新区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55-28336530;

举报邮箱:zongzhike@dpx.gov.cn;

信件投寄地址: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5208室大鹏新区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2.大鹏公安分局举报电话:18100289926、18100289935;

举报邮箱:zhuangxl@szga.gov.cn;

信件投寄地址: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3.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可向新区纪工委(新区纪检监察局)举报,举报电话:28333312/12388;

信件投寄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1620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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