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版次:B02来源:深圳侨报    2018年09月14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3月5日至4月13日,对坪山区教育局党组 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了巡察。6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坪山区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

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区教育局深入剖析原因,积极查找症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坚决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6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坪山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张洲同志立即组织召开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要求全区教育系统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自觉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巡察问题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成立由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张洲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戢焕兵、王蓓蓓同志为成员的巡察问题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助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按要求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教育工委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张洲同志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各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推进整改进程。局属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对涉及本单位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全局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措施,扎实整改

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制订印发了《区教育局党组及下属事业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工委办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截至8月,共召开局党组会5次,专题部署会议3次,并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针对反馈的5大类16个方面问题制定97项整改措施,新出台或修订22项工作制度,开展谈心谈话52人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惩前毖后,举一反三

抓巡察整改坚持人人经受考验,摸清前因,肃清后果,厘清责任,惩前毖后,举一反三,让党员干部人人警醒,面貌一新,干劲倍增。一方面,对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中涉及的各类具体问题,由教育工委办牵头,逐一进行调查。对问题反映出的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和完善,对问题涉及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另一方面,结合教育系统正在推进开展的工作和巡察组提交的问题清单,大力开展作风建设整改和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开展教育系统所有下属单位自查自纠活动,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真正在整个教育系统范围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随着整改的有效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站位明显提高;党组议事制度更加规范完善,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廉政风险进一步降低;师德师风建设有效推进;机关工作作风有效转变。

二、坚决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对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制定的97项具体措施,教育局党组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高的标准全力推进,做到了“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一)强化党的领导,抓实党的政治建设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1)立行立改,严格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

(2)修订完善《坪山区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有关规定,明确决策范围、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监督,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

(3)坚持党组领导核心地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并规范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

(4)在教育局机关开展作风建设整改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党组领导班子核心带头作用,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四个意识”。

2.加强学校招生管理工作

(5)完善招生制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坪山区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4项文件。

(6)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特成立坪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7)加强对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采取谁审核谁签名责任制。学校在学位申请阶段根据该类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8)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近几年招生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认真学习相关招生制度,认真执行义务教育入学规定,严格按照坪山区核定的招生地段进行招生。

(9)加强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监管督查,要求学校刚性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招生相关文件,并根据相关政策敦促和指导适龄儿童、少年按时申请学位,提交就读证明材料,严把新生入学关。

(10)对违规招生进行严肃处理。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部门不予拨付教育经费,由招生学校负责将其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组织学校考试工作

(11)抓好考前常规工作,稳扎稳打重规范。由基础教育科牵头,按照市招办中考工作通知的要求调研,协调各类中考、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如: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全市交叉互派巡考员工作,区内互派副主考、巡考员、监考员工作,区内监控设备检查及与市招办视频监控系统互联互通等。下发《坪山区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通知》《坪山区2018年中考、学业水平考试试卷领取及安全保密工作方案》《坪山区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保密室征用及保密员抽调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保障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落实到位的方案和通知。

(12)组织考前专项工作,精细化实施抓落实。对考点学校的监控摄像头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试卷押送线路、考试监考的教室、试卷存储的学校保密室监控是否正常。参与各考点学校考务工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对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作风问题专项专题培训。

(13)开展保密专项工作,杜绝麻痹实抓培训。结合坪山区实际,抽调并认真培训了专业的保密工作小组人员。教育局对该保密组考前赴省领卷、考试期间发放试卷和回收试卷都按照《坪山区2018年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区级保密员工作注意事项以及要求》进行严格规范的培训,并形成保密工作的规范性文字发送给每个人学习。基础教育科建立保密工作学习机制,实行“领卷倒数工作制”,每天强调保密工作进行的要点和中考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14)组织各公办中小学对近几年组织的考试进行了自查,加强了对考试制度的学习,对学校考点的监控设施进行了检查维护,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增强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

4.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15)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坪山区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暂行)》,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专项资金支出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自行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16)对公办学校开展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从源头上杜绝隐患。

(17)7月9日召开了“财务管理工作会议”,贯彻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及6月份会计审核情况,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

(18)建立学习专题网站,将财务相关的法规政策整理并上传,供各校学校遵照执行。

(19)组织学校修订内控制度,要求各校按最新政策法规修改内控制度。

5.加大力度推动学校建设,保障学位供给

(20)严格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公办学位保障不足问题,全力推动解决公办学位建设问题。

(21)每周组织学校建设科及相关单位召开例会研究学校建设相关问题,加快推动学校建设。

(22)充实学校建设人员力量。今年新招2名公共辅助员已于8月份到岗,另外今年8月份拟选调1名公务员充实学校建设科人员力量。

(23)教育局采取教育用地优先、代建制、EPC等模式,积极督促学校代建单位加快学校项目建设。目前完成了新增7所学校立项工作,并将2018年初完成立项的竹坑学校、坪山二小扩建等共计14所学校,移交建筑工务局采用代建和EPC模式加快实施。接下来局党组将继续督促代建单位加强与外部的联系和协调,加快解决土方外运困难事宜,同时要求代建单位一方面重新编制学校项目实施计划,加快项目设计工作及前期手续办理,力争实现年内基本完成剩余项目的设计工作,第二实验学校9月份开工,世界厂城市更新配套小学在年底前开工的目标;另一方面重新梳理在建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加大人力及机械设备的投入,合理安排工序,力争2019年9月全部基本完工,具备开学条件。

(24)继续加强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加快飞西周边道路、飞西学校二期及新合路学校、坪山中学扩建、光祖中学扩建等用地征转,并协调住建、环水、消防、规划、土地监察等部门,加快处理学校建设存在问题。

局党组全力推进中小学校建设进程,确保实现2-3年内完成田田学校、均田学校、飞西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六联小学扩建、世界厂城市更新配套小学等15所新、改扩建学校建设的目标。届时坪山区将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3万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总量将达到5.3万个。

(25)科学制定招生积分及学区划分政策。通过最新人口分布和新改扩建学校的学位供给情况,对辖区内各学区进一步科学划分,实现各区域学位供需更加科学合理平衡。

(26)加大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力度,提高民办学校教学质量及管理水平。建立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机制,通过校长名师送教上门、集体培训骨干教师、集中组织备课备考、同步开展校际学业水平测试等举措,以片区公办学校就近帮扶方式帮扶民办学校提升办学质量。

(27)以预警机制推动学位需求有序流动。针对坪山流动人口多、人口年轻化、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多重原因而导致的坪山义务教育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及时发布各学区学位预警,指导学位供需有序流动。

6.加大力度推动解决幼儿园经费不足问题

(28)推进公办幼儿园“以事定费”改革,落实生均拨款机制,制订《坪山区公办幼儿园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方案》。

(29)根据生均方案向区财政申请给予两所公办幼儿园追加2018年秋季学期办园经费527.11万元,解决2018年办园经费不足问题。

(30)将坪山中心幼儿园少收保教费的缺口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通过增加财政拨款解决坪山中心幼儿园园舍引起的保教费收入问题,确保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

(31)教育局党组针对坪山中心幼儿园园舍产权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相关建议。局机关牵头会同坪山中心幼儿园成立了以廖园长为组长的坪山中心幼儿园园舍产权问题工作小组,通过与坪环社区协调沟通,坪环社区召开居民大会及书面汇报等多种形式解决幼儿园产权问题,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32)已责令局机关各科室安排到机关挂职的坑梓中心幼儿园的在编教师返回原单位工作,今年秋季开学前实现坑梓中心幼儿园人员全部归位。

(二)加强思想建设,抓牢党的组织建设

7.充分发挥党组模范带头作用

(33)理顺责任主体,将原由教育工委开展的部分党建工作转由局党组为主体来开展,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组领导班子6月份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机关作风整改工作。

(34)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党组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35)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坪山党建云平台规范管理及日常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利用党建云平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严格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完成“两学一做”的提醒、通报等督促学习要求,明确各级党组织每天必须对“每日一学”做到进行“两提醒一通报”。目前,教育系统“每日一学”单次完成率已达90%以上。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按时完成“每日一学”“每周一问”,机关党支部14名党员都能够按时完成“每日一学”“每周一问”学习。

(36)制定《坪山区教育局党组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的2018年下半年实施计划》,全面加强党组领导干部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

(37)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明确各党(总)支部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履责不到位的书记进行约谈,并纳入党建考核评定范围。

(38)选优配强公办中小学专职副书记。全面加强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推动《公办中小学配备专职副书记工作方案》的正式制订和实施,对符合要求的党组织选优配强专职副书记,计划下半年配备到位,加强公办学校党建力量。

8.扎实推进公办学校党组织建设

(39)强化公办学校党组织制度建设。制定了《坪山区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议事规则(暂行)》,强化公办学校党组织建设。

(40)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选准配强党务干部,组织公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赴井冈山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培训,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41)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坪山党建云平台规范管理及日常监督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利用党建云平台开展“三会一课”的要求,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做好“三会一课”的会议记录,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加强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考核和督导,通过坪山党建云平台服务号后台定期查阅分析各党组织运用“坪山党建云平台”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对未按要求使用平台开展组织生活的党组织,采取通报、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其改正。将党组织使用“坪山党建云平台”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情况作为今后开展基层党建考核、党组织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组织各公办学校党组织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自查整改,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学习,由专人负责,规范会议记录,定期检查,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42)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谈话提醒,对各支部设立的新时代讲习所和党组织挂牌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学校党总支、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

(43)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示范作用。对中山中学党支部开展的“当好‘三个示范’、争当教育强校”和碧岭小学党支部的“找准党建着力点、推进跨越式发展”等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在全区教育系统党组织中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示范作用,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先进经验,促进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9.规范党员管理及党费收缴工作

(44)完善《坪山区教育系统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认真梳理党员管理工作流程及党费收缴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及党费缴纳工作,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5)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自查整改,梳理问题。

(46)责令党组织建设虚化的党组织立即进行问题整改,明确期限与要求。责令坪山高级中学限期一个月将离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目前5名离职党员已完成补交党费后将党组织关系转出。责令坑梓中心幼儿园限期1个月处理丛某多年不参加组织生活、1年来未缴纳党费的问题。丛某自2015年1月起从坑梓中心幼儿园离职,目前丛某已补交党费后办理了党组织关系转出。

(47)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工作。

(48)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定期进行梳理排查,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确保将每名党员纳入有效管理。

10.强化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

(49)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做好全面摸底工作,坚持应建必建原则,完善党组织建设。2018年上半年新增党支部3个,目前17所民办学校已单独成立党组织数由6个增至12个,今年计划下半年再组建3个,实现民办中小学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达到80%以上。其他民办学校因党员人数不足3人不能单独组建的,由教育培训联合党支部负责。

(50)加大吸纳流动党员力度。开展民办学校党员亮身份活动,动员民办学校流动党员教师转入党组织关系,壮大民办学校党组织力量。局党组于7月5日召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召集民办中小学学校举办者、校长、党支部负责人,就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调要鼓励民办教师转入组织关系,学校举办者、校长、党支部负责人要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积极吸纳流动党员。2018年3月以来,民办学校党支部新转入8名党员。

(51)配强民办学校党务干部力量。进一步选准配强党务干部,组织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赴井冈山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培训,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印发《关于向未建立党组织的民办学校选派党建指导员实施方案》,向未单独成立党组织的民办学校选派党建指导员,通过公民办党建结对帮扶,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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