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反诈骗在行动

版次:A06来源:深圳侨报    2018年10月11日

“反诈骗微信群”帮市民避开诈骗陷阱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张臻斐 特约记者 周锋) “谢谢你们,不然我的钱就一去不复返了!”昨日,意识到自己遭遇骗局的张某对平湖派出所民警一再表示感谢,原来,这是龙岗警方利用“反诈骗微信群”帮助市民挽回损失的成功案例。

昨日10时,平湖派出所“反诈骗微信群”群友发出求助信息,说其朋友张某一个人跑到宾馆开房,可能遭遇诈骗,目前电话已打不通了。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带领“蓝马甲”队员火速赶往宾馆。

经了解,当天早上,张某同朋友一起出门时,收到一个自称是上海公安局刑侦队警察的电话,对方称张某涉嫌洗黑钱,现要冻结其银行账户。听这么一说,张某心慌了,连忙解释自己没有做过错事,希望对方调查清楚还自己清白。随后撇开朋友独自跑到宾馆开房,朋友拨打张某电话始终联系不上。接到其朋友求助后,平湖派出所民警带领“蓝马甲”队员赶到宾馆,先是帮张某取消呼叫转移,防止其他人也被骗,然后当面分析冒充公检法的诈骗案例。经过民警和队员的耐心宣传,张某这才意识到自己遇到诈骗了,一再对民警和队员表示感谢,及时为其挽回3万余元损失。

今年,龙岗公安分局立足信息化时代诈骗新形势,在成立首个由县区级公安机关成立的“反诈骗中心”和“蓝马甲”专业防范宣传队伍的基础上,从上到下组建了全区“龙岗无骗”工作微信群,仅在上半年,根据各类警情线索共拦截诈骗转账66起,挽回经济损失1049万元。

伪装美女实施诈骗 7名嫌犯纷纷获刑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聂朦 通讯员 苏晓东 潘子荣) 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个有类似传销组织架构的诈骗团伙依法进行审判,犯罪嫌疑人梁某等7人因实施多起网络诈骗分获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至三万元不等。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犯罪团伙名为广东太阳神公司,组织架构分为五级,32人为一个团队。每个团队有3名四级中层管理者,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管理,每个“家庭”7-8人,拉一个人入伙便有3432元奖励。犯罪嫌疑人(一般为男性)首先通过社交软件中“附近的人”等功能添加陌生男子QQ、微信,再以年轻女性身份与对方进行接触。待双方熟络后,犯罪嫌疑人再伺机“告白”,明确表示想要与对方成为男女朋友,期间若对方要求视频或语音聊天时便找“家庭成员”(集团其他女性)帮忙,以蒙蔽对方。等到时机成熟后再以团伙的形式编造骗局向受害人进行钱财诈骗。

该法院查明,在该犯罪团伙中,被告人梁某参与诈骗一起,金额为18497.8元;李某诈骗五起,金额为39838元;吴某诈骗一起,金额为7600元;张某诈骗两起,金额为4400元;梁某荣诈骗两起,金额为37800元;温某诈骗三起,金额为17200元;张某蒙诈骗一起,金额为3600元。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至三万元不等,同时依法向被告人追缴赃款退还至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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