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池放置室内 充电引发火灾 一男子被拘10日

版次:A06来源:深圳侨报    2018年10月11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张臻斐) 10月8日11时19分,坪地街道六联老香新村一房子冒烟着火。接报后,坪地派出所、街道专职消防队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成功处置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因将电动车电池放置室内充电引发火灾,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天。

“当时我正在房间,突然听到有人喊着火,就立刻报警求助。”居民王阿姨回忆。随后,消防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火灾扑灭后,客厅均已被烧毁,四周只剩黑漆漆的墙面。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租客张某将电动车电池放到客厅充电时,线路故障导致着火。

据了解,租客张某在坪地一家企业工作,上班前将电动车电池拿出来放在客厅充电,结果11点多电池发生爆裂引起火灾,火灾发生时,张某妹妹正在家里睡觉,消防员及时将其妹妹救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坪地派出所依法对张某的过失引起火灾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天。接下来还将约谈追究房东责任。

警方提醒:

电动车应在专门区域充电。一旦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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