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界别活动组调研课题:

《香港基层治理对龙岗的启示》

版次:F04来源:深圳侨报    2018年12月14日

龙岗区作为深圳市面积最大的辖区,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迅速,现辖11个街道共111个社区。近年来,龙岗区不断加强社区治理,探索建立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在基层治理实践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难题。

为推动龙岗区基层治理工作,龙岗区政协第九界别活动组今年开展此次调研活动,深入了解龙岗区基层治理如小区建设、社会组织等方面的现状,并以建设调解队伍、信访评理团等事例,分析龙岗区基层治理方面的特点,剖析在基层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现实问题,加上讨论香港地区在基层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例如小区建设、业主立案法团、小区组织等做法在龙岗区实行的可行性,助力龙岗基层建设。具体启示、建议摘要如下:

基层治理体制经验启示:

一是 厘清基层政府管理职责,推进社会治理协同化。香港地区在基层管理中采取“小政府,大社会”的策略,通过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相关政策机制,在制度上保障社会治理平稳推进。借鉴香港经验,龙岗区应厘清社区综合党委、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职责,使社区“党、政、居、经、社、服”等基层组织和服务平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构建“一核多元、协商共治”的基层治理体系。

二是 大力发展非政府福利性机构和组织,培养专业社工人才及群体,同时要建立起对非政府组织完善的监督和考核体系。可借助各个街道社会创新中心这一平台,推动协助社会组织发展,并将社会组织服务内容逐渐下沉到社区。

城市小区基层治理经验启示:

一是 在住宅物业管理方面,首先要修订相关物业管理政策文件, 实现政策配套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管,建立起“大物管”理念,将物业管理划分到基础社区治理体系中。其次是开展质量评估以提高人员素质水平,将各物业项目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告,同时挂牌监管,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投标资格许可、资质等级升降挂钩,规范人员准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及服务行为。再次是创新物业企业有效管理模式,优化服务内容与形式,可通过搭建小区业主网络议事平台,制定落实物业小区综合管理业主和物业联席会议、民意恳谈会和物业管理工作培训会等。

二是 在业委会组建与作用发挥方面,首先要明确业委会在小区建设与小区事务管理中的身份与职责,厘清业委会与物业间的关系与权责。其次是建议在街道层级搭建自治平台,促进业主有序参与,成立“业委会主任联谊会”与“业委会联合会”,促进业委会发挥主体自治功能,通过“业委会联合会”重点为业委会开展工作提供专业服务、提供各类专业技术支撑、为小区建设凝聚各方力量。最后是坚持法治思维,推进依法依规依约自治,可以通过 “实务培训”配套“法制讲堂”的方式提升规范运行意识;“顾问团”配套“专业律师”,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操作指引”配套“住户守则”,让小区住户有更加清晰的行为指引。

三是 社区协商议事制度优化完善。一方面,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居民委员会自治主体作用的同时,着力做实社区居民议事会,将居民关注度高的事项纳入议事会议事内容。另一方面健全完善社区基层事务纠纷解决方式推广各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经验做法,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相应成立纠纷调解室或者调解中心,建立起区、街道、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并通过加强经费预算、定期组织培训班和讲座活动、聘请专业律师等方式力争做到信访纠纷多级调处,源头化解。

钟玲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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