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公告

版次:B03来源:深圳侨报    2019年03月14日

深圳市世成服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汤琴舰诉你单位赔偿金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19]473号),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误工费共计59000元。因你单位工商注册地已无人办公,且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下列仲裁文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资料。现定于2019年5月30日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平湖仲裁(1)庭开庭(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4楼)。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

联系电话:85238727

联系人:许小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