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印发2019年政府“一号文”

12条硬措施 为企业发展“减负”

版次:A03来源:深圳侨报    2019年03月15日

侨报融媒记者 姚兰 通讯员 江泽挺

日前,龙岗区人民政府2019年“一号文”正式印发,该文以《龙岗区关于加大力度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题,结合龙岗实际,制定12条包括降低企业用地、用水、用电成本及融资成本,加强人才住房筹集与供应等方面的“硬措施”,实实在在助力企业成长发展。

为产业用地用房开辟创新路径

在“一号文”中,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成为“硬措施”中的首条。文中提到,龙岗区将落实规划国土管理改革与实践合作框架协议,创新产业用地出让模式,加大力度推广先租后让、企业联合竞拍的产业用地供应方式,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存量企业用地需求,减轻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

早在去年5月,龙岗区政府就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签订“规划国土管理改革与实践合作框架协议”,率先实现委、区合作。此后,龙岗区迅速出台工作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制度+案例”形式加快推进。此外,龙岗率先在全市启动分区规划编制,并首创片区统筹开发模式,为产业用地开辟新路径,以多种方式解决企业在扩大生产中遇到的难题。

利用制度提高存量厂房利用率

除了在区域用地上下功夫、搞创新,龙岗区还准备在制度上鼓励企业想办法提高现有厂房利用率。

区政府“一号文”中明确表示,龙岗区将支持企业拓展自用产业用房,实行片区产业用房租赁指导价格制度,推动国有集体产业用房调剂市场价格。探索在计收地价和贡献物业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优质企业通过参股、合作开发等方式带产业项目进行旧工业区升级改造,解决企业自身发展用房需求。

此外,龙岗将加大国企统租旧工业区力度,推动以“政府投入、国企开发”的模式推动成片工业区综合整治,加大制造业发展优质空间供应量。加快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推动创新型产业用房以指导价的50%出租。

规范租赁市场打击黑心“二房东”

近年来,不少中小企业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发展难题时都会提到租金高涨的问题,一些黑心“二房东”直接推高企业运营成本,令企业主叫苦不迭。对此,区政府“一号文”中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实行区属国有企业产业用房、社区集体产业用房租赁合同备案制度,区属国企物业、集体物业对外租赁厂房合同中应明确禁止转租。同时,鼓励社会机构按产业用房租赁指导价格出租。

今年,区政府部门还将开展产业用房租赁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建立全区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产业用房租赁中的欺诈行为,对黑恶势力垄断市场等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降低企业创新成本解决用工难

区政府“一号文”对创新企业的鼓励作出具体规定: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及最高50万元专利奖项配套扶持。支持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及研发机构,给予区级创新平台最高300万元建设扶持,给予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最高3000万元配套扶持,给予大型工业企业设立的研发机构最高150万元扶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实施研发中试项目及“创新链+产业链”融合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扶持。

同时,为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鼓励高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鼓励企业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人才培养项目,并按照实施效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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