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网络直播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宗涉黑刑事案件

版次:A08来源:深圳侨报    2019年05月16日

本报讯 (侨报融媒记者 聂朦 通讯员 张建国) 昨日上午,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宗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21名被告人因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数罪受审。据悉,该案是区人民法院今年以来审理的第三宗涉黑案件。该院对此案的庭审全程进行了网络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中开始,被告人杨某文、万某辉等人相继在深圳不同地区成立了汽车销售、投资实业等五家公司,由万某辉负责出资,由杨某文指定人员互为各公司法人、股东、执行董事,并统一领导公司运作。前述各公司还设有多处营业点,营业点又下设销售部、按揭部、财务部、催收部、渠道部等部门,组织架构分明,人员分工明确,业务紧密关联。先由公司业务员招揽购车客户,以零首付购车为诱饵,骗被害人从第一家公司贷出第一笔购车款之后,再让被害人到第二家公司办理二次贷款,而在放款时当场收取高额利息、手续费、安装GPS等各种费用,后又诱骗被害人签署借款、抵押、买卖、租赁、授权委托等各类空白合同。该团伙在作案时抓住被害人缺乏资金的心理,在办理二贷过程中往往以审批金额有限为由有意不满足受害人所需购车款,以种种理由拖时间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导致被害人不仅提不到车还要每月归还贷款及高额利息;在受害人自己筹足购车款提到车并按期供车的情况下,该团伙则以受害人车辆GPS异常、月供逾期等借口逼迫被害人立即一次性连本带利结清购车款,并将受害人已提到的车用钥匙强行开走卸掉轮胎,同时由催收部门召集一帮体型彪悍的人员用各种硬暴力、软暴力对被害人实施敲诈、非法拘禁行为,逼被害人支付高额费用才能还车,若被害人无法筹到钱,该团伙便会以被害人违约为由利用各种空白合同将车辆自行处理。经查,该团伙涉嫌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案件共23宗,涉案金额600余万元,且对部分被害人实施了威胁恐吓与非法拘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文、万某辉等21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多种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此案的审理,指定业务庭庭长与两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合议庭分别对被告人进行细致讯问。由于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两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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