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出台欠发达股份公司 股东社保补贴政策

版次:B01来源:深圳侨报    2019年11月26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陈智美 通讯员江欢欢) 日前,《深圳市大鹏新区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股东社保补贴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实施,旨在推动新区集体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东获得感、幸福感。

该实施细则共十七条,具体包括总则、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认定、社保补贴范围及标准、认定流程、激励机制、管理与监督等7个方面。一方面重点明确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的相关认定。另一方面明确社保补贴范围、标准及认定流程。此外,建立激励机制,对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调整到非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的或一档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调整到二档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提高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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