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关于 横岗税务所、第四税务所职责调整和 地址变更的通告

版次:B06来源:深圳侨报    2020年09月30日

为贯彻落实税务系统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于2020年10月1日起对横岗税务所、第四税务所进行职责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派出机构职能、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通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横岗税务所负责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费)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领用代开、现场咨询辅导、有关文书受理及资料预审等;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横岗街道、园山街道除大企业、生产型“免抵退税”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以及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外的纳税人(缴费人)税收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工作。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峰路深华街1号,邮政编码:518173,电话:0755-28336048。

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负责龙岗辖区纳税人(缴费人)发票票种核定、超限量购票审批、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退抵税费审批、注销审批等涉税审批业务。第四税务所下设两个办公点,纳税人(缴费人)如需现场提交补正材料,可就近选择任一办公点处理。

龙岗路办公点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路9号,邮政编码:518116,电话:0755-84868640

吉政路办公点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政路27号,邮政编码:518112,电话:0755-28276248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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