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税务局提醒市民:

2023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信息确认开始

版次:A08来源:深圳侨报    2022年12月30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陈智美) 日前,大鹏新区税务局提醒辖区广大居民群众,2023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目前,纳税人可继续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在继续教育方面,扣除范围及标准包括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扣除3600元;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扣除4800元(每月扣除400元)。扣除方式可由纳税人自己扣除;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在大病医疗方面,扣除范围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扣除标准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方式可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扣除范围包括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1000元/月)。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