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6来源:深圳侨报 2023年05月18日
根据工作安排,龙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学位申请预计在5月下旬至6月初启动。现发布有关指引,请家长仔细阅读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准备。
一、学位申请对象
龙岗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并在龙岗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龙岗居住满1年、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龙岗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其他条件与小一新生报名要求相同。
提醒: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二、学位申请资料
2023年学位申请将通过家长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线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家长拍照上传或扫描上传以下资料: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备注: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除按儿童户籍类型准备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政府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如人才证书、现役军人证等。
(本指引未尽事宜,以龙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指南为准。)
三、2024年租房家庭申请学位
租住在有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
学位申请资料可参照龙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指南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