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A05来源:深圳侨报 2024年04月03日
本报讯 (龙岗融媒记者 颜志祥 通讯员 石柳华) 校园安全是学校的首要工作,也是学校发展的基础和条件。3月29日,振新小学特邀请学校法律顾问李丽律师举办校园安全专场讲座,指导学校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如何应对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A同学在操场跑操时,被B同学绊倒,A同学摔倒小腿骨折,责任如何划分?A和B两名同学打闹,碰在无辜的C身上,导致C牙齿断裂受伤,责任如何界定?讲座中,李丽特意为大家准备了学生伤害事故案例解析系列内容,并针对各种场景,邀请老师一起互动,发表自己的看法。最后,李丽进行了分析,分别从案件梳理、案件焦点、责任划分几方面进行详细解释。
李丽还对校园伤害事故学校常见过错、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后的应对办法及程序作了详细讲解。她表示,涉及学生人身损害事故处理,要采用正确的处理流程,建议全流程处理应做到: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采取的措施(学校是否履行及时救助、告知义务);2.事故原因分析(学校是否履行了安全教育义务、对事故原因是否有效调查);3.事故后果控制(学校是否尽到防范损害扩大的义务),对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具体情形予以了规定。如果学校违反这类规定,应当认为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健全,校园安全事件发生的增加,如何依法处理校园安全事件,如何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成为每个教师必须掌握的素养。”讲座结束后,教师们纷纷表示,本次讲座以多角度、多层次的校园安全案例为依据,为老师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增强了教职工安全意识、应对能力和法律素养,提升了教师安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