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龙岗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版次:A03来源:深圳侨报    2026年08月19日

(2026年8月18日龙岗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定于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至27日(星期四),在龙岗区政府3楼会堂举行龙岗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期3天。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龙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龙岗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六、选举龙岗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七、选举龙岗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通过龙岗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通过龙岗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通过龙岗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十一、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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