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进军、通讯员刘洪宽)
2008年5月6日
本报讯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控制职业病的发生,维护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市卫生局与龙岗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联合于4月27日在龙岗区龙城广场举办了一场大型宣传活动。 在宣传咨询现场,活动组织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就我市《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六年来取得的成就、工作方针、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职业病防治与企业社会责任等,和群众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使广大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人员受到很好的教育。通过展板和图片向观看群众进行了相关法规和知识的讲解、解答。通过这种与劳动者面对面的交流形式,增强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了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龙岗区是深圳市工矿企业比较集中的一个区,由于在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和工人健康监护方面工作的到位,十多年来,所有职业中毒都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处置,并有详细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同时能及时采取有力的措施促使厂方进行整改,消除了许多潜在的事故隐患,职业病人都能得到按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加以管理,得到妥善的安置,至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宗职业病方面的严重纠纷。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一厂一档”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自1998年以来,龙岗区卫生局要求区、街道两级职业卫生机构采取地毯式铺开方式,逐个工厂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基本完成了全区6500多家工厂企业的“一厂一档”档案化管理,其中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企业的建档率达99.5%。多年来,龙岗区卫生部门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大检查工作,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防治条例》、《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印发《职业病防治法》、《预防职业病》和《怎样预防有机溶剂中毒宣传画》等宣传资料免费向企业和员工发放。 据介绍,龙岗区卫生局继续将职业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始终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依法加强源头管理。大力开展职业卫生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的职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探讨建立我区职业病防治协会。坚持不懈地抓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职业卫生岗位资格培训、职业劳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素质;每年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员工的法律意识,强化用人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主体的认识。继续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加大职业卫生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忽视职业卫生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强化各级干部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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