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交警深度调查一起泥头车肇事致死事故

“带病”上路酿大祸 司机车主同被拘

版次:A04来源:深圳侨报    2018年09月05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陈遥 通讯员 张艺) 近日,龙岗交警经过对一起泥头车肇事致一死一伤交通事故的深度调查,发现这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只因车主忽视,导致车辆上路失控,才带走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对此,交警对涉事司机及车辆挂靠车主均进行了刑拘。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今年6月17日上午9时许,涉事司机丁某声驾驶粤BXX621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沿龙岗区坪地街道盐龙大道自东往西方向行驶,途经盐龙大道与教育北路交会路口时,该车头右前部与沿盐龙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的由陈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搭载占某)发生碰撞并碾压,后该车继续前行,与安全岛上绿化植被发生碰撞并停车,造成占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受伤,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龙岗交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丁某声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上路时,载物超过额定载货质量(超载100%以上),操作不当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摩托车驾驶员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行驶且违规载人,在道路上违反交通信号,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对此认定,丁某声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占某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肇事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为何还上路行驶?司机为何超载?对此,龙岗交警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发现很多问题。肇事车辆所属单位深圳市彩宏车辆贸易有限公司,并未对挂靠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存在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无组织架构,无岗位分工职责;未建立一车一档资料,无车辆维修保养记录,无隐患排查记录;未设立GPS动态监管平台等。

调查肇事车辆实际车主情况,发现该车辆实际车主为戴某、叶某等4人,事发前,肇事司机丁某声已多次向戴某、叶某报告肇事车辆存在刹车失效的情况,但两人均未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且仍然安排丁某声驾驶该车辆上路行驶运输。

调查装载源头情况,发现肇事车辆装载预拌混凝土的深圳市德源宝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有关规定要求与临时租赁车辆的所有人(临时租赁方)签订临时租赁合同,未对临时租赁车辆的档案号牌信息进行核实,肇事车辆所悬挂的灌式车备案档案号已失效。

在这起夺命事故中,从司机到挂靠车主、企业、工地4方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龙岗交警已对肇事司机及肇事车辆车主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拘,并提醒广大司机、车主、企业,对交通安全隐患要早发现早处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