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版次:A05来源:深圳侨报    2018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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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张丹敏、林婉如诉你单位工资等争议一案(深龙劳人仲(布吉)案[2018]459、460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仲裁文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调解建议书等仲裁资料。现定于2018年11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布吉仲裁庭开庭(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办公大楼9楼)。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办公大楼9楼,

联系人:曾小姐,电话:2853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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