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公告

版次:B03来源:深圳侨报    2018年09月30日

深圳市联泰赢精密五金配件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深龙环水告[2018]0249号),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2018年7月6日, 我局执法人员经调查确认,你公司(位于龙岗河流域、属于限批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建设手表五金配件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主要工艺有开料、清洗、喷油、丝印、电镀等工艺,电镀清洗废水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直接通过车间地面厕所排放口排到污水管道,由污水管道流入厂界外河内。现场于电镀生产车间外排口和电镀生产车间电镀槽分别采集水样一个,经检测,电镀生产车间外排口水样中总铜为3.04mg/L、总锌为4.78mg/L、总镍为12.9mg/L、总氰化物为5.55mg/L,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总铜排放标准为0.3mg/L、总锌排放标准为1.0mg/L、总镍排放标准为0.1mg/L、总氰化物排放标准为0.2mg/L)。检查还发现你公司易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喷油工艺未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也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7月24日再次到你公司检查,发现你公司没有生产,设备已搬空。经查,近一年内你公司被信访投诉一次。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图、厂房租赁合同、污染源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监测报告((深龙)环监JS2018-372号)、信访处理单、情况说明和现场相片为证,可以认定。

你公司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建设手表五金配件加工项目并投产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第66项,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归类为报告书项目。你公司电镀清洗废水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直接通过车间地面厕所排放口排到污水管道,由污水管道流入厂界外河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你公司易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喷油工艺未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也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五版)》§2.1、§6.5和§7.10,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对你公司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建设手表五金配件加工项目并投产的违法行为拟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元;

二、对你公司电镀清洗废水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直接通过车间地面厕所排放口排到污水管道,由污水管道流入厂界外河内的行为的违法行为拟罚款人民币捌拾万元;

三、对你公司易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喷油工艺未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也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拟罚款人民币肆万元。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对上述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提出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陈述或申辩,则视为放弃要求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55-2894832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611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9月30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