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礼让斑马线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责任
版次:A08来源:深圳侨报 2018年12月18日
本报讯 (深圳侨报记者 陈遥) 近日,一辆重型货车在行驶至坪地街道坪梓路与丰茂路交口时,因为没有停车礼让行人而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事发当日凌晨5时许,一辆车牌为“皖S5***1”的重型厢式货车正沿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梓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坪梓路与丰茂路交口时,该车车头与沿人行横道由南往北横过机动车道的行人蓝某发生碰撞,蓝某华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从现场路面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该重型厢式货车在靠近斑马线前并没有刹车减速,如果司机有看到斑马线减速让行的习惯,也许就能避免这一悲剧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龙岗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工作,经过初步调查确定,重型厢式货车司机熊某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停车让行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其实,只要做到一个“让”字,就完全可以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龙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斑马线=生命线”, 礼让斑马线不只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当机动车行经斑马线,遇到行人停止或示意车辆先通过的,应注意观察瞭望,驾驶人可通过手势等方式沟通,让行人先过;如果行人仍然不走,驾驶人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低速慢行通过。
此外,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也应当注意确保自身安全。行人在通过斑马线前,应首先观察是否有信号灯控制,如无信号灯控制,可采用“招招手”的文明手势,提醒司机停车让行,切勿只顾低头玩手机,忽视道路交通安全。行人在确认车辆停车让行,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快速通过斑马线,行至停车让行的车辆前方时,应向驾驶人点头或招手示意,驾驶人同时点头或招手示意,用互动方式共建和谐文明交通。